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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 | 甘为“民之佣”

作者: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日期:2024-08-24 阅读:458

      清代方大湜晚年所撰《平平言》中,曾记载有清代官员石家绍的从政箴言:“吏而良,民父母也;不良,则民贼也。父母,吾不能;民贼也,则吾不敢。吾其为民佣乎!”石家绍自号曰“民佣”,其作为和德行,对从政者如何施政履职有不少借鉴意义。

  佣,本义指受雇佣,出卖劳动力,引申指佣仆,即佣人,仆役。为民佣就是做人民的“佣人”和“仆役”,为民众做好服务。在官与民的认识上,唐代柳宗元也曾有过类似的看法。他任永州司马时为好友写下临别赠言《送薛存义序》,赠言第一句就指出:“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在柳宗元看来,为官之人是民众所雇佣来的,就是民众的“佣人”和“仆役”。为官从政就要为老百姓做事,绝不能尸位素餐,不干事、乱干事,甚至为非作歹干坏事。

  甘为民佣者最任事。古人云:“居官无官官之事,处事无事事之心。”为官首要“知其职”,内心对自己定位准确,才能够视民事如己事,尽职尽责,殚精竭虑,事事用心、时时尽力。元代郭守敬自幼“生有异操,不为嬉戏事”,履职任事,勤奋敬业、无愧俸禄,所主持修建的水利工程和治理的河流数以百计,被称赞为“任事者如此,人不为素餐矣”。从政者应时刻牢记自身职责,常怀忧虑之心,一日不可懈怠,唯恐所作所为不称职、不尽职,有心如此,方能造福一方。倘若忘了本分,就不可能成为合格的官员,也得不到百姓的认可。

  甘为“民之佣”,方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戴与支持。朱德60岁生日时,董必武写下贺诗,称赞朱老总“半生戎马为人民”“甘为民仆耻为官”,道尽了他甘为公仆、甘于奉献的革命精神,他这种对待人民的态度也给后辈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彭德怀同志也曾提出告诫:“我们要像扫把一样为人民服务,供人民使用,而不要像泥菩萨一样让人民恭敬我们、称赞我们、抬高我们、害怕我们”,并带头身体力行。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涵养“民之佣”的自我认知和行为自觉,牢记服务人民之责、无私奉献之德、勤政廉政之要,坚定理想信念,擦亮“民之佣”的公仆本色,时刻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样才能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