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47中中心组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作者: 日期:2020-05-01 阅读:1153
郑州47中纪委书记肖国红担任领学人
会议现场
4月10日下午,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组织中心组成员在高中部第一会议室,专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纪委书记肖国红作为领学人,在会上全面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她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而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党纪和国法没有中间地带的要求,将有力地促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融合、有机统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学习理解《监察法》的深刻内涵,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遵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强化干部的法治意识,督促自己在工作中依法推进学校各项工作,构建和谐有序的法治校园。
会上,党委书记王玉增就监察法的内容,向班子成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首先保证自身要深学、细思、悟透,整体把握、深刻理解《监察法》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二是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强化责任担当,不踩红线,坚守底线,自觉接受监督;三是严格要求自己,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形象。
最后,叶小耀校长做了总结发言。他从规范办学的角度,重点强调了禁止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严肃性和紧迫性,并且强调要在全校大会上给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网络平台、校内电子屏、布告栏等途径,提高广大师生对监察法的了解认识,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沟通和交流,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校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