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责任和崇高使命 步调一致向前进
图为湖北省武汉革命博物馆“信仰铸忠魂——中国共产党首届中央监察委员会成员专题展”首届中央监察委员会成员群像。易舜 摄
1927年6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专章规定设立“监察委员会”,其中规定:“为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起见,在全国代表大会及省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
纪检监察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初衷就是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在党的不同历史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重大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要求,一以贯之、坚定不移,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
“党部机关之一切决议及决定、调遣等等,应当绝对的服从”
党的五大,是在中国革命遇到严重危机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会议。
1925年1月,党的四大召开时,全国仅994名党员,到党的五大前,党员已近5.8万。在轰轰烈烈的大革命中,党员人数迅速增加,大量共产党员在国民党各级党部、军队和政府内任职,但党内教育滞后,少数投机分子混入党中,使党的先进性纯洁性面临挑战。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国民党反动派大肆捕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党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
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纯洁党的队伍,是当时尚显弱小的中国共产党能在残酷斗争中生存下来的关键。
五大党章首次将严格党的纪律提到全党义务高度,在第九章“纪律”中规定“严格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及全体党部最初的最重要的义务”。大会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政治纪律”这个概念,明确地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为纪律检查工作的重点,指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
中央监察委员会成立后,马上开始按照党章履行职责,重点是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其中包括对未能执行党的决议,或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党员严格问责,并按照党纪严肃处理。
五大闭幕后不久,革命形势进一步恶化,大部分中央监委成员相继离开武汉,奔赴全国各地,投入了新的战斗。
王荷波、杨匏安以中央监委成员身份出席了八七会议,王荷波当选为临时中央政治局委员。
对于党的纪律工作,八七会议通过了《党的组织问题议决案》,其中规定:“严守党的纪律尤其为秘密党之必要条件。党部机关之一切决议及决定、调遣等等,应当绝对的服从,一切党员,不论其地位如何都应如此。凡破坏纪律者,都应从严惩办(停止职务、开除党籍等等)。”
许白昊经党中央安排,赴上海工作。
时刻谨记纪律和责任,他将曾经经手的湖北总工会经济款项全数移交于湖北省委管理,并专门给中央打报告,“我们郑重的请中央查办湖北全省总工会存湖北省委的经济用途……如该款开支账目不明及用途不清不正,需湖北省委负责人绝对负责,以免重蹈‘二七’京汉恤款之复辙,重危本党对工人阶级之信任而维党纪!”
阮啸仙接受党组织派遣,先后赴莫斯科、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沈阳等地从事革命工作。
1933年,阮啸仙前往江西瑞金,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和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只要发现有贪污腐化的嫌疑目标,他就会像部署一次战斗任务一样认真、紧迫。他说:“凡是贪污腐败分子,没有一个会甘愿承认的。只有严格审核,把握证据,才能逼使贪污分子缴械投降。”
在革命斗争中,10名首届中央监委成员中8人相继牺牲,无一人叛变。“哪怕是最困难的时候,仍要与党保持一致。”阮啸仙的话,是首届中央监委成员的共同人生底色,也熔铸在一代又一代纪检监察干部的血液中。
“做纪律检查工作的干部,应当是有坚强的党性,有一股正气的人”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党中央作出决定,正式恢复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全会明确中央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国家法律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大量事实表明,越是实行改革开放,越是要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端正党风,严格执行党纪。
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正式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公布施行。第一条“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开宗明义即提出:“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最根本的一条。”
1981年8、9月间,中央纪委分别召开了华北东北地区、西北地区、西南华东地区纪检工作座谈会,提出要把检查思想政治领域中的问题,维护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纪律检查的重点,以保证全党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
中央纪委始终把严肃政治纪律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多次在全会中予以强调。1982年9月,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二大的工作报告提出:“必须把维护四项基本原则,加强政治纪律,促进全党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放在自己工作的首位。”
十二届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时任中央纪委第一书记陈云对纪检队伍建设提出了严格要求:“要把党的纪律检查队伍本身的干部选好、用好。做纪律检查工作的干部,应当是有坚强的党性,有一股正气的人;应当是能够坚持原则,敢于同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人;而不应当是在原则问题上‘和稀泥’,做和事佬、老好人的人。”
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抵制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的案件,维护了党的政治纪律。
改革开放之初,一些干部禁不住诱惑,罔顾党纪国法,钻改革的空子,损公肥私、投机倒把、行贿受贿,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社风。从1984年开始,陆续有大量进口汽车从当时的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倒卖到内地,这与当时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进口免税汽车只限于海南行政区内使用和销售的规定相违背。
1985年,中央纪委联合其他单位查办了这一严重违法乱纪案件,陈云亲自过问。他说:“对于危害社会主义建设,败坏党风、社会风气的歪风邪气,熟视无睹,听之任之,除了追究那些为非作歹的个人外,还要追究那个单位、那个地区的党委的责任,包括纪委的责任。”这是以实际行动来维护党纪,维护中央的权威。
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纵观党史,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责任和崇高使命。
“做纪检工作要始终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
进入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旗帜鲜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
“小小竹排江中游,滔滔江水向东流,红星闪闪亮,照我去战斗,革命代代如潮涌,前赴后继跟党走……”在朝夕相处的同事们眼中,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加思来提·麻合苏提用不平凡的一生诠释着他最喜欢的这首歌——《红星照我去战斗》。
加思来提生前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作为少数民族党员干部,他数十年如一日坚持战斗在反分裂、反腐败斗争一线。
2018年6月,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一名涉嫌违纪违法的厅级干部进行审查调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专案组就基本查实了该对象收受他人财物、违规释放犯罪嫌疑人等问题。当办案人员向加思来提汇报战果时,他的脸上并未露出喜色:“这到底是纯粹‘收钱办事’的经济问题,还是以此为掩饰另有所谋?一定要看到背后的问题。”
按照加思来提指出的方向,专案组继续深挖彻查,终于使案件真相大白,查出了隐藏多年的“两面人”。
对党忠诚,从来都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我对党和人民有多么热爱,就对分裂分子和腐败分子有多么憎恨!”靠着政治上的敏锐和坚定,加思来提和同事们铲除了一大批隐藏在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虽被不少人视作“眼中钉”,却从不畏惧。
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质,是同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和事作斗争,没有敢于碰硬、一查到底的精神,就难以胜任。
“做纪检工作要始终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对党负责,为民除害,做忠诚卫士……”“七一勋章”获得者、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周永开“一生最痛恨的是对党不忠诚、背着组织干坏事的干部”。在担任四川省原达县地委副书记、地区纪委书记期间,他曾顶着重重压力,查办了当时轰动全国的李作乾案。退休后,他依旧关心着纪检监察事业,谆谆嘱托后来人:“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斗争,不要怕得罪人,不要怕丢乌纱帽,肩负起党赋予的职责使命。”
“没有不能揭的黑,没有不敢碰的恶。”在纪检监察和巡视战线工作的27年里,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江西省委第三巡视组原组长李泉新没少碰过“硬茬”,也不止一次受到威胁和恐吓,但他从未退缩过。“谁愿得罪人?可你不得罪腐败分子就会得罪党的事业,得罪人民。”战斗到生命最后一刻,李泉新用以身许党、以身许国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忠诚……
“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时光流逝,时代在变,机构在变,人员在变,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写在纪检监察队伍的旗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