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我校依照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学生资助项目是由政府、社会力量、学校等出资设立,面向高中的贫困家庭学生。
二、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成立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资助办,资助办负责组织、管理资助项目和学生的申报、评定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及分工:
组长:叶小耀,全面负责学校资助项目管理工作。
纪检:王玉增 肖国红 负责评审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副组长:李伟、夏霞、栗红涛、胡庆周、李大民,主要负责资助项目的宣传、申请、评审、发放等指导及监督工作。
组员:万玉梅,贾诗雨,马艳磊及三个年级班主任,主要负责各资助项目的政策宣传、申请学生的材料收集、整理、存档、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核、受助金的发放等。
三、资助项目
第四条 主要资助项目有以下几类:
1. 国家资助方面
① 国家助学金;
② 四类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
2. 地方政府资助方面
郑州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人员考取大学一次性救助。
3. 社会资助方面
为品学兼优、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提供求学成才的机会,学校以“会感恩、明事理、有抱负、肯吃苦、有理想”的为育人宗旨,本着“宏图报党恩,志远为国强”的办学理念,培养学生“感恩、上进、博学、创新”的优秀品质,为众多家庭贫困的优秀学子解决了继续求学的问题,向高等学府输送大批优秀人才。
为激励这些品学兼优的学生,社会一些爱心人士和机构向郑州47中“宏志”助学。
4. 学校资助方面
①学费减免
为贫困学生减免学费。
②校内奖学金
为激励学生向上向善,郑州47中设立校内奖学金。
四、申报条件
第五条 在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校就读并有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六条 申请条件:
(一)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 诚实守信,德行品质优良;
(三)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中学生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无处分记录;
(四)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 能够提供要求的贫困证明等材料。
五、资助项目评审流程
第七条 资助项目评审流程:宣传资助项目——学生申请——学生提交材料——学校审核——评审小组评定——学校公示——资助金发放——留档保存;在各资助项目实施时按各项目要求进行具体实施工作。
六、其他
第八条 本办法由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校资助办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起施行。
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资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