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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己,以德育人——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题讲座

作者: 日期:2019-12-26 阅读: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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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朵、杨潜两位检察官给郑州47中师生做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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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47中校长叶小耀带领师生认真听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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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认真听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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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学生上台进行案件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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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47中副校长栗红涛做总结发言

        12月23日下午,郑州47中教育集团高中校区邀请河南省、郑州市两级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宣讲团成员杨潜,最高人民检察院、郑州市检察院三级检察机关法制宣讲团成员宋朵两位检察官,就教师应具备的法律意识、师生间存在的法律关系关系、防治校园欺凌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为内容,给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做了法律知识的普及。学校通过举办此次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的法律意识,防止任课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情况,同时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法治专题讲堂在郑州47中报告厅举行。中共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党委书记、郑州市第四十七中学校长叶小耀、副校长肖国红、副校长栗红涛、副校长马华林、各年级主管主任、全校班主任以及全校学生班干部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由团委副书记张亚杰主持。

讲座中,杨潜、宋朵两位检察官就“老师易存在的法律意识误区”、“教师应知道的基本法律常识”、“教师应知道的基本法律常识”、”师生间常见的法律关系”、“什么是校园欺凌”、 “青少年校园欺凌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与以往严肃的法治讲座不同,两位检察官邀请同学们上台进行案件重现,通过学生的表演和互动问答,把案例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详细解读。讲座贴近生活,内容丰富,法理清晰,深入浅出。所列案例真实典型,发人深省,指导性强,参加讲座的师生纷纷表示能听得懂、记得住、学得会。

教师既要遵循科学范畴的教育规律,又要担负法律范畴的教育职责,更要坚守伦理范畴的教育道德。只有把师德师风建设与依法执教结合起来,把师德与法律融合起来,才能更好更全面地建设师德师风。

栗红涛副校长讲到近年来,学校按照各级指示要求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将加强对教职工党纪政纪和法律教育,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工作中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一项重点工作。学校全体教职工要深入领会本次讲座的内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规范好自己的言行,切实践行好依法执教理念。

本次讲座,得到了学校教师的好评,纷纷表示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郑州47中会以此次宣讲会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共建美好四园,为校园安全铺平道路。